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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注:以接收法院传票为名进行电话诈骗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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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我市发生以接收法院传票为名进行电话诈骗的案件,影响了居民的财产安全,给受害群众造成经济损失。 某男士报警称接到电话,称报警人现已被起诉,需要接收法院传票并要求报警人提供姓名,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。报警人提供姓名,身份证号码后对方说先帮忙查询一下后挂断电话。报警人有所警觉遂拨打110报警。 某女士报警称被电话诈骗,犯罪嫌疑人通过上述手段骗取报案人信任,报案人在嫌疑人指定账户上汇款53000元。 案件特点:犯罪嫌疑人为男性,讲普通话,操南方口音。嫌疑人作案多使用号码为0001901213等网络电话,首先谎称报警人受到起诉,需要接收传票。在报警人发出疑问后要求其提供姓名,身份证号码说帮忙查询。然后称报警人与信用卡诈骗、洗钱案有关,并有可能将电话转到其所谓的公安局、法院、检察院报警电话上,由其同伙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威胁报警人到当地法院出庭、受讯,当受害人感到害怕后,要求报警人提供存款银行名称,诱骗事主将个人资金存入所谓“安全账户”,如果得逞,迅速将受害人的款项转出;犯罪嫌疑人拨打的全部为固定电话,并会询问此电话为住宅电话还是办公电话。有时如遇办公电话,犯罪嫌疑人会挂断电话。 公安机关在快速破获案件的基础上,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,大张旗鼓地开展防范宣传,针对个体经营者等容易受骗的重点人群,开展形式多样、声势浩大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,力争达到全民皆知、人人防范的现实效果,防止群众再上当受骗。电信运营部门也要采取有效措施,对通过境外服务器改号的电话等采取技术措施,阻断犯罪分子的作案渠道,尽力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。相关司法机关要及时联合银行部门,停办涉嫌电信诈骗账号的存款、转账、取现业务,快速冻结赃款,尽力挽回群众损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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