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  

中心派出所“十项便民制度”惠辖区百姓
政治部2011/09/29评论(0)浏览(4996)

     日前,秦皇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心派出所广泛走访辖区群众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以及企事业单位,通过调查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,推行完善了十项便民制度,采取定期走访、提前告知、上门办理等方式,简化办事程序,方便辖区群众。
     民警日常走访制度。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居民,派出所组织民警经常性对辖区治安积极分子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群众代表等进行走访,征求对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所领导每周走访对象不少于4人,民警每周走访对象不少于8人。
     便民卡服务制度。采取发放便民卡、公告栏公示等方式,将派出所、责任区民警的联系电话和服务承诺告知给辖区群众,方便群众及时报警求助、检举揭发。
     办证办户预约制度。辖区群众可以电话联系派出所值班人员或户籍民警预约办理户籍、身份证审批手续及相关证明手续。民警对辖区群众提出的电话预约申请尽可能予以安排满足,并提前告知相关注意事项,让群众满意。
     户籍代办制度。针对群众本人因不在本地或行动不便及其他合理原因,主动为群众代办户口证件审批手续,办结后及时告知并尽可能送交本人。
     上门办证办户制度。对辖区偏远地区群众、行动不便及军烈属、五保户等特殊对象,民警主动上门询问有无需要代为办证办户,手续办结要及时告知并送交本人,把公安机关的关爱送到他们身边。
     案件限期查结制度。案情简单,适用当场调解的案件,办案民警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完成调解;一般性行政案件一周内结案,案情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;需要作法医鉴定、估价证明的治安案件,在鉴定做出的三个工作日内结案;刑事案件依据《刑诉法》规定执行,确保案件及时查处。
     案件首接负责制度。坚持“谁接案、谁负责,谁主办、谁负责”,处警民警为案件查处第一责任人,负责案件的现场处置、初步调查取证、案件受理、移交等工作。
     纠纷案件调解公开制度。对因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实行调解程序、结果公开,在调解过程中邀请两名村干部或调解员参加,确保调解程序和结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     案件查处回访制度。对本所办理的各类案件要在查结一周内进行回访,征求当事人对民警办案效率、工作态度等的意见、建议,并做好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工作。
     安全防范预警告知制度。每周向群众通报一次辖区治安状况,并根据治安形势向群众进行防火、防盗等预警告知,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发生。

上一篇下一篇
 
 
进入编辑状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