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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秦皇岛市看守所拘役罪犯焦有张暂予监外执行公告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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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犯焦有张,男,1965年10月24日出生,居住地秦皇岛市海港区,因盗窃罪被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,刑期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10月26日止。焦有张在秦皇岛市看守所服刑期间患严重疾病,经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出具的《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书》疾病诊断为“左肾恶性肿瘤、肺转移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,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经秦皇岛市公安局批准,现决定对罪犯焦有张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10月26日暂予监外执行、社区矫正。
特此公告
2026年8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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