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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(简称“边境通行证”)核发

办理地点:

 秦皇岛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红旗路233号

事项类型:

承诺件

办理时间:

周一至周五(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)

承诺时限:

申报材料齐全的,1个工作日办结。

办事分类:

边防业务

联系电话:

联系(0335-3651922)、投诉(0335-3021214) 

法律依据:

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第412号令第42项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第42号令)

收费标准及依据:

 不收费
 办事须知: 申请人需持有关材料,在工作日内到“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”(海港区建设大街与红旗路交叉口)“市公安局治安边防事项审批”窗口办理《边境通行证》。
《边境通行证》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,可多次往返使用;对常住或经常出入边境管理区的人员,其证件有效期最长可到一年。《边境通行证》有效期满后,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缴销证件。

办事指南:

 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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