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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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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| 变更更正户口项目(婚姻状况、服务处所、文化程度) | ||
办理地点: | 派出所 | 事项类型: | 承诺件 |
办理时间: | 周一至周五,周六、日预约 | 承诺时限: |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|
办事分类: | 户政业务 | 联系电话: | 详见咨询电话 |
法律依据: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、《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》 | ||
收费标准及依据: | 不收费 | ||
办事须知: | 婚姻状况、服务处所、文化程度与实际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变更更正。 | ||
办事指南: | |||
1、对申请变更婚姻状况的,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;对申请更正为未婚的,应凭公证书予以更正;属公安机关工作失误造成的,经核实后予以更正。 2、对于变更服务处所的,需提供相应单位出具工作证明(加盖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章或公章);对于变更为无业的,需提供《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。 3、对于变更文化程度的,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。 | |||
结果公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