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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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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| 市区内户口迁移(因投靠直系亲属、分户、购房、换房等) | ||
办理地点: | 派出所 | 事项类型: | 承诺件 |
办理时间: | 周一至周五,周六、日预约 | 承诺时限: |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|
办事分类: | 户政业务 | 联系电话: | 详见咨询电话 |
法律依据: | 《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 | ||
收费标准及依据: | 不收费 | ||
办事须知: | 公民申报户口移居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移入地公安派出所凭相关证明办理: (一)在设区市市区范围内稳定住所发生变化或直系亲属相互投靠的; (二)在本县(市)范围内固定住所发生变化或直系亲属相互投靠的; (三)大、中专学生毕业后在学校所在地落实工作单位的; (四)符合当地规定的其他移居条件的。 | ||
办事指南: | |||
1、迁移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、迁入地的房本、购房合同和发票、亲属关系证明、结婚证等相关证明; 3、婚迁人员和未落实工作的复员军人、大中专院校(含技校)毕业生,可按规定将户口迁入农村应落户地,其他申请迁入人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的证明。 | |||
结果公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