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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查询

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

办理地点:

 派出所

事项类型:

承诺件

办理时间:

周一至周五,周六、日预约

承诺时限:

10个工作日

办事分类:

户政业务

联系电话:

详见咨询电话 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、《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》

收费标准及依据:

 不收费
 办事须知: 1、被收养的公民申报户口登记的,公安派出所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在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办理。
2、1999年4月1日前被私自收养的,公安派出所可以凭收养公证书在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办理。
3、社会福利机构接收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、儿童,公安派出所应当凭相关证明,在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上办理户口登记。

办事指南:

 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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