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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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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| 市外户口迁移(直系亲属投靠迁入) | ||
办理地点: | 各县区局户政窗口 | 事项类型: | 承诺件 |
办理时间: | 周一至周五 | 承诺时限: | 材料齐全,即办 |
办事分类: | 户政业务 | 联系电话: | 详见咨询电话 |
法律依据: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、《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》、《河北省公安厅关于简化户口落户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》、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秦政发[2015]36号。 | ||
收费标准及依据: | 不收费 | ||
办事须知: | 具有我市城市区、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,其配偶、子女、孙子女(外孙子女)和夫妻双方父母等直系亲属,可以申请办理投靠落户。 直系亲属投靠迁入户口的,取消投靠人员的年龄限制。 | ||
办事指南: | |||
1、个人书面申请; 2、申请人和迁入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3、证明申请人、迁入人关系的《结婚证》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亲属关系证明(能够准确证明亲属关系的,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); 4、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,直系亲属投靠迁入,还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,可在单位所在地址建立家庭户。 | |||
结果公示